巴黎:連簽四大強援搶盡風頭 首要目標續約姆巴佩_日耳曼www.ty42.com 日期:2021-07-19 07:31:00| 評論(已有292306條評論) 在今夏轉會市場上,巴黎至今為止最活躍的连签俱樂部無疑是法甲豪門巴黎聖日耳曼,大巴黎已經簽下了多納魯馬、大强拉莫斯、援抢阿什拉夫 、尽风維納爾杜姆這些強援
,头首球隊的目标姆巴實力有了進一步提升。巴黎聖日耳曼接下來希望說服姆巴佩續約留隊。续约 巴黎聖日耳曼上賽季中途換帥,巴黎但新主帥波切蒂諾上任後未能率隊在歐冠賽場取得突破
,连签反而在法甲聯賽也被裏爾奪走了冠軍,大强大巴黎隻獲得了上賽季的援抢法國杯冠軍 。這樣的尽风成績顯然無法令人滿意,因此在今年夏天巴黎聖日耳曼加大了引援力度,头首不斷簽下著名球星。目标姆巴 首先是荷蘭隊長維納爾杜姆,這位30歲的中場上賽季在利物浦效力
,不過合同在今夏到期並且沒有續約
。此前最接近免簽維納爾杜姆的是巴塞羅那
,但巴黎聖日耳曼突然出手截胡,成功引進了維納爾杜姆,雙方簽約至2024年
。這位曾獲得過歐冠冠軍的荷蘭中場加盟球隊 ,將增強巴黎的中場實力和經驗 。 而在7月6日,巴黎聖日耳曼又簽下了摩洛哥邊後衛阿什拉夫
。22歲的阿什拉夫上賽季在國米表現出色 ,幫助球隊獲得了意甲冠軍
,被視為意甲最出色的邊後衛。阿什拉夫的轉會費總計高達7100萬歐元,其中6000萬固定轉會費
,再加1100萬浮動獎金
。上賽季大巴黎的右邊後衛由弗洛倫齊和達格巴輪流首發,阿什拉夫的到來將填補這個位置的短板。 隨後巴黎聖日耳曼官宣了另一筆重磅引援,那就是皇馬隊長拉莫斯!雖然拉莫斯已經35歲,但依然保持著很好的競技狀態 ,上賽季仍是皇馬主力中衛。由於未能和皇馬達成續約協議
,合同到期的拉莫斯選擇了自由加盟巴黎聖日耳曼 ,雙方簽約至2023年 。奪得過4次歐冠冠軍和5次西甲冠軍的拉莫斯將成為大巴黎新的後防核心 。 上周三巴黎聖日耳曼又宣布免簽意大利國門多納魯馬,雙方簽約五年
。雖然隻有22歲
,但多納魯馬此前已經是米蘭和意大利國家隊的主力門將。今年夏天的歐洲杯上
,多納魯馬表現出色幫助意大利奪得歐洲杯冠軍,自己也被官方評選為本屆歐洲杯的最佳球員
。大巴黎在門將位置上已經擁有納瓦斯 、裏科、阿雷奧拉等著名門將,多納魯馬的加盟將進一步加劇這個位置的競爭。 巴黎聖日耳曼老板納賽爾在2011年入主俱樂部,他的首要目標就是爭奪歐冠冠軍
。2019-20賽季巴黎殺進歐冠決賽,但最終0-1負於拜仁。上賽季巴黎殺進歐冠四強
,可惜半決賽不敵曼城。為了繼續衝擊歐冠獎杯 ,今夏大巴黎連簽四大強援,在補強陣容的同時也增加了歐冠經驗,就是希望新賽季爭奪歐冠冠軍 。 如今的巴黎聖日耳曼已經組建了一支在歐洲足壇都稱得上頂級的陣容
,唯一可能的弱點就是中鋒位置。上賽季大巴黎從埃弗頓租借小基恩
,此外還有阿根廷前鋒伊卡爾迪 ,兩人在上賽季各項賽事分別打進17球和13球,對於旨在爭歐冠的大巴黎而言,這兩名前鋒還稱不上頂級配置。今夏小基恩租借期滿,而伊卡爾迪也有了轉會離隊的傳聞 ,著名足球記者斯基拉透露,熱刺、尤文 、羅馬都有意伊卡爾迪。 而巴黎聖日耳曼也想要在今夏再簽下一名鋒線巨星,此前大巴黎曾和C羅、梅西都傳出過緋聞。C羅和尤文的合同還剩一年到期,不過C羅此前更願意嚐試回到曼聯或皇馬。而《米蘭體育報》透露
,在嚐試回曼聯或皇馬失敗後
,C羅的經紀人門德斯已經和尤文開啟了續約談判,準備續約至2023年。 梅西和巴薩的合同在6月底到期 ,如今梅西已經成為自由球員。但梅西本人希望續約留在巴薩
,為此他願意接受50%的大幅降薪,並且準備和巴薩簽署一份五年合同 。但目前巴薩首先需要解決全隊總薪水超標的問題,之後才有薪水空間和梅西續約。考慮到梅西本人的意願 ,巴黎聖日耳曼想要簽下梅西難度很大 。 此外大巴黎還曾接觸過凱恩 ,但凱恩的首選是留在英超踢球。考慮到引進頂級中鋒的難度太高,新賽季巴黎聖日耳曼也可能讓迪馬利亞、內馬爾、姆巴佩組成鋒線三叉戟
。在今夏美洲杯上 ,迪馬利亞在阿根廷國家隊右邊鋒位置上表現出色,決賽中還曾打進製勝球,而內馬爾在巴西國家隊中鋒位置上同樣狀態神勇
。 在努力引援的同時,巴黎聖日耳曼在今夏轉會期還有一個重要目標,那就是留住姆巴佩
。今年5月大巴黎官方宣布和內馬爾續約至2025年
,而俱樂部接下來希望和姆巴佩續約。作為一家法甲俱樂部,巴黎聖日耳曼希望可以留住姆巴佩這樣的本土巨星 ,為此他們願意給姆巴佩開出3000萬歐元的年薪 ,這將和內馬爾的薪水持平。 姆巴佩和大巴黎的合同隻剩一年到期,西甲豪門皇馬正在努力求購他。可是皇馬無法開出讓大巴黎滿意的巨額報價,他們更想等到冬季轉會期再低價簽約姆巴佩。不過《阿斯報》指出
,姆巴佩希望皇馬在今年夏天就能和巴黎談妥自己的轉會 ,而不是讓自己再等半年 。而巴黎希望利用皇馬和姆巴佩的分歧,說服姆巴佩續約留隊。 免責聲明:文中圖片、文字引用至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問題請聯係刪除! Tag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