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應體麵!分手方水爺皇馬不愛了 不該覺得對方不配_拉莫斯www.ty42.com 日期:2021-06-18 08:01:00| 評論(已有284409條評論) (轉自體壇+)體壇周報全媒體記者 梁宏業 在拉莫斯告別皇馬的应体爷皇新聞發布會後,一些關於皇馬隊長和俱樂部之間的面水马謎題解開了 ,比如說拉莫斯承認皇馬的该觉確給了他續約的邀約,拉莫斯也承認他和皇馬之間的得对分歧在於他要兩年合同 ,而皇馬隻給他一年合同。分手方拉莫斯最終給出他離開皇馬的应体爷皇解釋是皇馬給他的邀約因為他沒有及時回複而過期了
,這更接近皇馬炒了拉莫斯而不是面水马拉莫斯炒了皇馬。 拉莫斯告別皇馬的该觉儀式非常體麵
,有著拉莫斯的得对落淚
,也有主席弗洛倫蒂諾充滿愛的分手方發言
,回顧了正是应体爷皇他簽下的拉莫斯
,他簽下的面水马第一位西班牙球員
,也有著家庭般的该觉氣氛,甚至曾被弗洛倫蒂諾勒令不許參加續約談判的得对拉莫斯的哥哥也和弗洛倫蒂諾 、拉莫斯一起拍了告別的全家福。皇馬和拉莫斯在最終分手時都很體麵 ,弗洛倫蒂諾親手給拉莫斯別上了皇馬的金質隊徽
,而拉莫斯則回以擁抱。拉莫斯也在回答記者提問時堅持說道:“我不會說一句主席的壞話 。”拉莫斯稱弗洛倫蒂諾就像自己的父親
,直到告別的時刻一直稱弗洛倫蒂諾為“我的主席”
。雙方在告別時都是仁至義盡了,充滿了示好的細節
,但也帶著些許為了維護皇馬大家庭形象的必須性 。這和齊達內今夏離開皇馬沒有辦告別儀式,沒有主帥主席同框出席新聞發布會
,隻有齊達內在媒體上發表了指責主席不信任自己的長公開信還是有質的區別的。 然而最終的結果是拉莫斯和皇馬分手了,既然雙方如此充滿愛為什麽要分手
,顯然這裏麵充斥著分歧和不可調和的矛盾 。拉莫斯對此並不回避,“就像是一個家庭裏一樣,每個人也都會顧著自己的利益
,也會有分歧 。” 拉莫斯在新聞發布會上顯得輕鬆
、自然和坦率,和他在告別儀式上落淚有著不同
,正像他為皇馬出場的眾多比賽一樣
,這一次他也是準備好的
。我們可以理解,作為皇馬隊長
、皇馬曆史上的傳奇球員,拉莫斯在新聞發布會上說的每一句話都是真的 ,他沒有在新聞發布會上糾結皇馬給他的合同邀約是不是書麵在公證處公證過的有效文件
,而是承認皇馬給了他續約合同。拉莫斯也沒有回避他一直沒有接受這份合同的事實
,也坦率承認了雙方的分歧不是年薪而是合同年限,拉莫斯要2年合同,而皇馬隻給他1年合同
。拉莫斯也表示自己是想留在皇馬的
,但對於是不是可以無條件留在皇馬則說是很多因素導致最後的形勢,意思是自己留皇馬也不是無條件的
,當然這也是最正常完全可以理解的 。 唯一可以質疑的是,拉莫斯說他最終已經準備接受皇馬一年且降薪的合同,但皇馬在一周前給他的經紀人打電話說邀約已經過期了,即便是拉莫斯接受了此前最後一份邀約合同,那皇馬也不會和他續約了 。注意
,拉莫斯自己也用的是西班牙語虛擬語態,意思是其實到皇馬在一周前給他經紀人打電話時,他還沒有接受這份邀約合同。這可能會給爭議留下火種
,那就是如果這份合同不過期,拉莫斯是不是真的會接受等等。 這些小的爭議其實意義已經不大了
,拉莫斯甚至承認了他對俱樂部說過“你們可以在做下賽季計劃時不考慮我”,盡管拉莫斯認為這並非是要表明自己要走,而是“我的意思是在皇馬沒有人能超越俱樂部之上”
。俱樂部也同樣秉持這一原則 ,一個從伯納烏時代就傳下來的原則,“30歲以上球員隻提供一年的續約”,盡管隨著現在球員們的職業壽命的延長,這條原則的年齡邊際已經往後延伸了,但俱樂部認為已經不能再為35歲的拉莫斯延伸規矩了。 最終皇馬的現任隊長
、最近16年來皇馬最偉大的球員之一,因為給他的續約邀約合同過期了而沒能留在皇馬
,這看上去是個荒謬的理由
,但實際上也是個充分的理由。正如我們在談論齊達內離開皇馬時說道“皇馬的列車不會等一位不願意上車的乘客”一樣,這次皇馬的列車也無法給一個在最後列車啟動時還想補票上車的人急刹車開門
,拉莫斯抱怨自己並不知道續約邀約還有過期一說
,但要知道
,他自己也承認對俱樂部說過做計劃時可以不考慮自己
,皇馬這樣的俱樂部一般在三月份就做好了下賽季的計劃 ,為什麽要等你等到6月中旬 。 當然,巴薩的隊長梅西也沒有續約 ,但如果梅西想等完全可以等到6月30日自己合同結束時 ,甚至等到美洲杯打完或者聯賽開打,沒有任何問題。說到底 ,皇馬還是認為拉莫斯已經不值得等待
,已經不是隊內不可或缺的球員 ,因為拉莫斯本賽季傷病多出勤少 ,米利唐和納喬的表現甚至比拉莫斯更好,因為拉莫斯為了打國家隊比賽創造國家隊出場次數的吉尼斯世界紀錄而再次受傷,而此時的皇馬是最需要的時候
,因為他不同意降薪,甚至不同意說服隊友們降薪(這一點都沒經拉莫斯證實),皇馬認為他無論是作為球員還是隊長,拿著更衣室內第二高年薪的拉莫斯已經不再應該留下了 ,當然也包括他對皇馬的不堅定,直到6月份還沒有同意皇馬的續約邀請 。拉莫斯和皇馬的分手就是因為雙方已經不愛了,雙方或者其中的一方認為對方已經不配了 。越大的事越要用小借口這樣
,就比如邀約合同到期這樣的借口
,所有人都知道這不是真的,包括說出他的人,但你怎麽去解釋相戀16載如同家人的雙方分手呢
?無法給出一個體麵的解釋
。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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